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
地方政府面對新課程綱要 的職責與準備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發展
一、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函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以下簡稱新課綱
)
。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
總綱
)
內容分為「基本理念」、「課程目標」、「核心素養」、「學習階段」、「課程架構」與「實施要點」等部分
。
三、新課綱
自
107
學年度起分別從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逐年逐級實施
。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