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社會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國中社會實施計畫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社會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國中社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
(二)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二、目標:
(一) 培育國中社會學習領域授課教師能力,以發展社會學習課程之特色。
(二) 增進授課教師課程轉化教學知能,以提升學生社會學習之能力。
(三) 推展國中社會領域授課教師增能計畫,提升本市教師社會學習教育素養。
(四) 辦理會議、座談、研習,協助教師開發有效教學策略,改變評量方式及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社會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臺中市立向上國中、大墩國中、日南國中、外埔國中。
四、實施對象: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擔任七、八、九年級社會學習領域授課教師(非具備社會領域專長授課教師),每校至多13名,每梯次50人,共150人額滿為止。
五、辦理期間:10278日至710日。(教師研習時間安排於寒暑假)
(一)  第一梯次:103078日(二)共6小時;上午9:00~下午4:00
(二)  第二梯次:103079日(三)共6小時;上午9:00~下午4:00
(三)  第三梯次:1030710日(四)共6小時;上午9:00~下午4:00
六、辦理地點:台中市立大墩國中、日南國中、外埔國中。。
七、實施方式:課程內容如下表:
梯次
辦理時間
辦理內容
主持人
備註
第一梯次
103.07.08
以公民科教學為主
涂文雪校長
大墩國中
第二梯次
103.07.09
以歷史科教學為主
李建志校長
日南國中
第三梯次
103.07.10
以地理科教學為主
曾祿喜校長
外埔國中
八、報名方式:
(一)  各校務必遴派非社會學習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參加本項研習,以提升本市社會領域課程教師教學素養。
(二)  最少參加一個梯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凡三梯次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三)  報名方式:於103071日(週三)前,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各承辦國中報名。
九、預期效果:
(一)  培育國中社會學習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專業授課知能。
(二)  增進非專長授課教師課程轉化教學知能,提升本市教師社會學習素養及能力。
十、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或承辦學校公告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或承辦學校網頁,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一、    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二)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計畫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如附件)
十三、    成效與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果檢核與輔導追蹤網或承辦學校網頁,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