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法律問題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法律問題

資料來源:商永齡(2009)。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法律問題。學校行政雙月刊,62169-188


摘要
各先進國家對家長參與皆十分重視,家長參與的範圍與影響究竟應有多廣,實有界定與評估的必要。因此本文從教育基本權的面向切入,並分成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涵、家長參與的法規範內容差異、教育基本權作為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憲法依據,以及在我國的具體實踐與檢討等四部分作為說明,以瞭解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時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與爭議。
最後,根據相關文獻探討,發現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時較容易有爭議之處共可分成:家長個別與集體參與權、專業自主權與家長參與權,以及資訊權使用等三大部分,並進一步提出下列建議以作為修正之參考。
一、在整體概念上,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概念範疇盡速釐清。
二、在基本權的落實方面,家參辦法的制訂確實對家長教育權有更深一層的補充意涵,但光是透過行政命令的制定顯不足,因此需要及早透過法律位階的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法來加以實踐。
三、在影響方面,有助於落實家長參與之實踐,改善既有家長參與缺乏實質影響、缺乏正確資訊等缺失,但對於新衍生出的參與衝突問題,必須再一次細部檢討實務上之運作與解決之道。
四、在法令修訂方面,建議能增列家長參與教育的列舉事項或相關範圍,並增列發生爭議的相關處理方式與程序,以便進一步保障相關利害人應有之權利。
關鍵詞:家長參與、教育基本權、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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